一、办理名称:台中市补习教育暨品保协会114学年度「关怀弱势—育苗专案」
二、申请期间:自114年7月至115年2月
三、申办方式:符合申请资格者,请至本会官网「资料下载」处下载申请表,填具后并附以下应备文件,以邮件寄送至「台中市补习教育暨品保协会」(地址:台中市丰原区丰西街31号)
四、申请对象:凡设籍台中市之在学学生,并具备下列其一身分:
1. 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
2.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3. 台中市经济弱势儿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实施计画受补助者
4. 经台中市政府评估生活困难并转介本会之弱势劳工子女注五
5. 因公造成重大伤亡之警察消防人员子女
五、奖助员额与奖金:本活动以提供补习名额的方式,包含文理、外语、技艺与各类公职考试等类科或课程,让经济弱势学生得申请利用,以改善课业。
六、申请文件(应检附资料):
1. 申请表【附件一】
2. 台中市区公所核定之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经济弱势儿少受补助者等之证明书,或其他经政府机关核定之社会福利身分相关证明。
3. 一吋半身照片1张
4. 家长或监护人同意书(年满十八岁者免附)【附件二】
5. 最近一学期在校成绩单(非在学者注六免附。升高中者附国中会考成绩单及入学分发结果证明。大专院校生申请附在学证明。)
七、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通过审查,但已无适合其所申请的补习班学习资源时,本会退回其申请。申请前并请确认学生可配合志愿补习班的上课时间、地点与团班授课方式,以及可自理(学生)交通(接送)。另建议申请前先洽询各该补习班赞助课程之开课情形、就读条件等,再据以填写申请表,以提高媒合率。
二、申请通过的学生,每位可就读本专案所公告的一家补习班注七一科免学费,但补习班得依其公司制度,按学期数或课程期数酌收教材费、材料费等学费以外相关费用。申请适用本专案的学生,同一学年度以申请一次为限,其补习期间则以受转介补习班的实际开课情形为准。
三、申请通过的学生,请于收到受转介补习班的上课通知后,持身分证明文件至补习班报到就读。
四、申请适用本专案学生应签署同意书,并遵守所就读补习班的上课规范。违规者,补习班可依其家长或监护人同意书之切结声明,予以退班。经退班者,不得再为申请。
五、本会主办114学年度「关怀弱势-育苗专案」活动,均依个人资料保护法规定,取得并保管申请人(学生)个人资料,在办理本活动之目的下,进行处理及利用。本会将善尽善良管理人之义务与责任,妥善保管申请人个人资料,仅提供本活动工作目的使用。凡申请本活动者,即表示同意授权本会运用自申请人申请所取得之个人及其相关成绩资料,并同意提供予受转介之补习班资料建置之相关单位。
六、本计画如有未尽事宜,本会得随时修正之。
八、其它相关资讯请详细阅读本公告所附之相关网址及档案。本申请内容及办法如有变更,以主办单位网站公告为准,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对旨揭奖助学金有任何疑义,请迳洽该单位询问(承 办 人: 杨雅琪联络电话: (04)25156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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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学金承办单位联络资讯:
单位名称:学务处 生活暨住宿辅导组
承办人员:凌婕榆
联络电话:04-26318652分机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