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名称:财团法人行天宫文教发展促进基金会114-1「行天宫资优学生长期奖助」
二、申请期间:自即日起至114年9月30日前。
三、申办方式:
1请先下载【Excel(新申请档)】,建立申请者资料。
※【Excel(新申请档)】仅保留填写之该学期使用,新的学期申请需再重新填写。
114学年第一学期「行天宫资优学生长期奖助」【Excel】 (新申请档)
下载并填写完成后,寄至本会电子信箱。【scholarship@ht.org.tw】
2(纸本申请书)下载并完成与相关附缴证明备妥一同寄送
下载并完成申请书后,连同自传、历年成绩、推荐书、证明文件等所有相关附缴书面资料,以长尾夹依序固定,于收件期限内寄送至本会,逾期或资料缺漏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
※ 请挂号寄至:104002 台北市中山区中山北路一段144号〈行天宫资优学生长期奖助〉
四、申请对象:
(一) 国内经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学校(院)大二(含)以上及硕、博士班在学生,学业成绩优异,或论文水准优异者。
1.大学部:大学学业成绩每学期均达八十分以上,且成绩达该系前10%以内,操行甲等或八十分以上之在学学生。
2.硕士、博士生:学业成绩及论文水准优异之在学学生。
(二)家境经济缺乏或困难之就学学生优先录取。
(三)凡本办法培育之学生,持续升学期间若表现优异且取得教育部采认之国外大学校院之硕、博士班入学许可,经详细审核与评估后,可继续给予培育。
(四)出国攻读学位之奖助仅限本办法持续培育之学生申请。
五、奖助员额与奖金:
一、奖助项目及金额得视受培育学生之学杂费、书籍购置需求、国内外生活费等实际状况个别评估核给。
二、国内学校培育金额:每人每学年合计最高上限为新台币贰拾万元。
三、国外学校培育金额:每人每学年合计最高上限为新台币肆拾万元。
六、申请文件(应检附资料):
(一)申请书。
(二)全户户籍誊本正本(最近三个月内)。
(三)申请人自传 (含个人求学历程、生涯规划、家庭经济环境、社会服务看法、如何运用本奖助学金等)。
(四)指导老师(或所长)推荐书。
(五)在学证明。
(六)资赋优异证明:
大学部:大学历年(每学期)成绩单正本(含系排名)。
硕士、博士生: 硕士生需检附大学(每学期含系排名)及硕士历年成绩单正本、研究计划或研究论文概要。
博士生需检附硕士及博士历年成绩单正本、硕士及博士论文概要。
(七)足以证明家境经济缺乏或困难之相关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中)低收入证明、财税证明等相关文件)。
(八)若有公益服务之证明文件,可提出供评审参考。
(九)其他足以证明所列状况之文件。
七、其它说明:申请表请详实填写,如有不实或不全者与资料未齐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关资讯请详细阅读本公告所附之相关网址及档案。本申请内容及办法如有变更,以主办单位网站公告为准,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对旨揭奖助学金有任何疑义,请迳洽该单位询问((02) 2567-1688转127、112 ,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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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学金承办单位联络资讯:
单位名称:学务处 生活暨住宿辅导组
承办人员:凌婕榆
联络电话:04-26318652分机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