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名称:113学年度第2学期「台南市政府原住民学生奖助学金」及「台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学生奖助学金」
二、申请期间:即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星期二)前。
三、申办方式:提送 (亲送、邮寄正本)申请人(学生)户籍所在地之区公所。
四、申请对象:现设籍台南市六个月以上,符合该须知胪列之成绩或优良表现资格者(如下说明)
◈❖【原住民学生】◈❖ (详请下载须知查阅)
对象 : 本须知所称原住民学生,指依原住民身分法规定具有原住民身分 ,且为国内大专校院以下学校之在籍学生。
前项学生不包括就读各级学校夜间部、进修部、推广进修班、建教班、在职专班、研究所或补修学分者。
申请表下载 : 请下载113学年度第2 学期「台南市政府原住民学生奖助学金」申请文件使用。
◈❖【平埔族群原住民学生】◈❖ (详请下载须知查阅)
对象: 本须知所称平埔族群原住民学生,指本市高中(职)以下或国内大专校院在籍学生,且其直系血亲尊亲属之户籍资料经本市户政事务所注记【熟】记事者。
前项学生不包括就读各级学校夜间部、进修部、推广进修班、建教班、在职专班、研究所或补修学分者。
申请表下载 : 请下载113学年度第2学期「台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学生奖助学金」申请文件使用。
注意事项
请务必使用113学年度第2学期专用申请表及附件,勿延续使用上一期申请表。
五、奖助员额与奖金:详如该单位办法。
六、申请文件(应检附资料):请填具申请表及检附相关佐证文件提送受理单位申请。
七、其它说明:申请表请详实填写,如有不实或不全者与资料未齐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关资讯请详细阅读本公告所附之相关网址及档案。
网址: 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
本申请内容及办法如有变更,以主办单位网站公告为准,本公告不另行修正;以上如有疑义请电洽户籍所在地区公所或台南市政府承办专线 06-2991111 转分机8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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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学金承办单位联络资讯:
单位名称:学务处 生活暨住宿辅导组
承办人员:刘桂珍
联络电话:04-26318652分机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