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申请】 台中市新社区公所113学年度勤学优秀暨特殊才艺奖学金(设籍新社区水质水量保护区域范围内学生,自行交件申请至114.10.31止)
                            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9日张贴人:学务处 生活暨住宿辅导组(生住组)
                            
                            一、办理名称:台中市新社区公所113学年度勤学优秀暨特殊才艺奖学金
二、申请期间:自114年10月01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前。
三、申办方式:自行邮件寄送该单位申请。(426017台中市新社区兴社街2段28之1号)
四、申请对象:
- 设籍并实际居住于新社区水质水量保护区域范围内(含)以下之学生。
- 本区水质水量保护区域范围:
- 中和里、庆西里、东兴里。
- 福兴里:第一邻、第二邻、第三邻、第四邻、第五邻、
第六邻、第七邻、第八邻、第九邻、第十邻、
第十一邻、第十九邻。
- 协成里:第三邻。
- 月湖里:第二邻、第三邻、第四邻、第五邻、第六邻、
第七邻。
- 复盛里:第一邻、第三邻。
- 中正里:第一邻、第二邻、第四邻、第五邻、第六邻。
- 水质水量保护区域范围之确认,得以「水库集水区暨自来水 水质水量保护区查询系统」查询所显示之范围为依据。
五、申请标准:
本奖学金每学年度发给一次,各组除操行成绩须达八十分以上,其标准如下:
- 国民小学组:中年级(含)以上学业成绩总平均分数达八十五分以上,且无任何一科及一领域不及格者。
- 国民中学组:学业成绩总平均分数达八十分以上,且无任何 一科及一领域不及格者。
- 高级中等学校组:普通型高中学业成绩总平均分数达七十分以上,且无任何一科及一领域不及格者;技术型高中(含五年制专科学校之一、二、三年级)学业成绩总平均分数达七十五分以上,且无任何一科及一领域或学群不及格者。
- 特殊才艺组:就读本市高级中等学校以下,具某项特殊才艺,个人获得全市以上竞赛得奖特优、优等、甲等者。
前项学业成绩系采计前一学年成绩,如采等第者,应换算为分数。
六、奖助员额与奖金:
- 国小中年级(含)以上共十五名,每名新台币一千元。
- 国中共十五名,每名新台币三千元。
- 普通型高中共十二名,技术型高中共十三名(含五年制专科学校之一、二、三年级学生),每名新台币五千元。
- 特殊才艺共三名,每名新台币五千元。
七、申请文件(应检附资料):
- 申请书(如附件)。
- 申请人户口名簿或户籍誊本影本。
- 在学证明正本或毕业证书影本。
- 前一学年度上下学期之成绩单并加盖学校证明章。
- 特殊才艺得奖证明文件正本及影本,正本勘验后归还。
- 其它证明文件。
以上各款文件均为一份。
七、其它说明:申请表请详实填写,如有不实或不全者与资料未齐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关资讯请详细阅读本公告所附之相关网址及档案。本申请内容及办法如有变更,以主办单位网站公告为准,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对旨揭奖助学金有任何疑义,请迳洽该单位询问(萧季婉办事员258111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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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学金承办单位联络资讯:
单位名称:学务处 生活暨住宿辅导组
承办人员:刘桂珍
联络电话:04-26318652分机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