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申请】 台中市新社区公所113学年度勤学优秀暨特殊才艺奖学金(设籍新社区水质水量保护区域范围内学生,自行交件申请至114.10.31止)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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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资处系统组

【奖助学金申请】 台中市新社区公所113学年度勤学优秀暨特殊才艺奖学金(设籍新社区水质水量保护区域范围内学生,自行交件申请至114.10.31止)

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9日张贴人:学务处 生活暨住宿辅导组(生住组)

一、办理名称:台中市新社区公所113学年度勤学优秀暨特殊才艺奖学金

二、申请期间:自114年10月01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前。

三、申办方式:自行邮件寄送该单位申请。(426017台中市新社区兴社街2段28之1号)

四、申请对象:

  1. 设籍并实际居住于新社区水质水量保护区域范围内(含)以下之学生。
  2. 本区水质水量保护区域范围:
  • 中和里、庆西里、东兴里。
  • 福兴里:第一邻、第二邻、第三邻、第四邻、第五邻、

第六邻、第七邻、第八邻、第九邻、第十邻、

第十一邻、第十九邻。

  • 协成里:第三邻。
  • 月湖里:第二邻、第三邻、第四邻、第五邻、第六邻、

第七邻。

  • 复盛里:第一邻、第三邻。
  • 中正里:第一邻、第二邻、第四邻、第五邻、第六邻。
  1. 水质水量保护区域范围之确认,得以「水库集水区暨自来水 水质水量保护区查询系统」查询所显示之范围为依据。

五、申请标准:

本奖学金每学年度发给一次,各组除操行成绩须达八十分以上,其标准如下:

  1. 国民小学组:中年级(含)以上学业成绩总平均分数达八十五分以上,且无任何一科及一领域不及格者。
  2. 国民中学组:学业成绩总平均分数达八十分以上,且无任何 一科及一领域不及格者。
  3. 高级中等学校组:普通型高中学业成绩总平均分数达七十分以上,且无任何一科及一领域不及格者;技术型高中(含五年制专科学校之一、二、三年级)学业成绩总平均分数达七十五分以上,且无任何一科及一领域或学群不及格者。
  4. 特殊才艺组:就读本市高级中等学校以下,具某项特殊才艺,个人获得全市以上竞赛得奖特优、优等、甲等者。

前项学业成绩系采计前一学年成绩,如采等第者,应换算为分数。

六、奖助员额与奖金:

  1. 国小中年级(含)以上共十五名,每名新台币一千元。
  2. 国中共十五名,每名新台币三千元。
  3. 普通型高中共十二名,技术型高中共十三名(含五年制专科学校之一、二、三年级学生),每名新台币五千元。
  4. 特殊才艺共三名,每名新台币五千元。

七、申请文件(应检附资料):

  1. 申请书(如附件)。
  2. 申请人户口名簿或户籍誊本影本。
  3. 在学证明正本或毕业证书影本。
  4. 前一学年度上下学期之成绩单并加盖学校证明章。
  5. 特殊才艺得奖证明文件正本及影本,正本勘验后归还。
  6. 其它证明文件。

以上各款文件均为一份。

七、其它说明:申请表请详实填写,如有不实或不全者与资料未齐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关资讯请详细阅读本公告所附之相关网址及档案。本申请内容及办法如有变更,以主办单位网站公告为准,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对旨揭奖助学金有任何疑义,请迳洽该单位询问(萧季婉办事员258111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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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学金承办单位联络资讯:

单位名称:学务处 生活暨住宿辅导组

承办人员:刘桂珍

联络电话:04-26318652分机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