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咨询窗口:请私讯小编 https://reurl.cc/zeXnN0 ★生活暨住宿辅导组承办人王小姐、杨先生04 2631 8652分机1424或分机1422
一、本校学杂费减免依据教育部规定,同学须每学期重新申办,请务必于办理期限内完成线上申请,学校会协助注册缴费单先扣除减免金额。
★本学期开始统一使用学杂费减免线上申请,请使用桌机或笔电并用.jpg上传最稳定★
二、申办时间:
第一阶段 : (新生)
113年08月05日至09月05日下午4点前(要有学号才能申请喔!)
第二阶段 :(转、复学生)
113年08月05日至09月13日下午4点前(要有学号才能申请喔!)
三、办理流程 💡 6步骤:(请先到弘光首页点选『在校学生』)
四、减免进度状况注意说明:
(一)、『填写中』,表示未送出或被退件,请务必于申办期限内重新送出。(*退件会发email通知,请留意个人mail帐号是否正确、避免遗漏重要讯息。)
(二)、『审核中』,表示已成功送出、承办人已收件审查中。
(三)、可于减免进度表查询目前送审状态(学校初审完成、送交教育部审查、已核准、未通过)。
五、凡符合以下项目持有证明者皆可申请:(且需具正式学籍,日间部、进修部及学士后等学位均可申办。)*未持有以下教育部规定的证明者,均不符合补助身分!(例: 清寒证明等)
项目 |
减免金额 |
须上传申请的证件 |
原住民族籍学生 |
依部颁规定标准定额减免 |
113年7月以后的全户户籍誊本或103年2月5日以后的新式户口名簿(含详细记事)。*誊本内须载有原住民身分、且检附完整页面。 |
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 (孙女) |
学杂费、学分费60% |
1. 社会局或乡镇市(区)公所开具之核定公文(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有效期限需至113年12月31日。
2. 113年7月以后的全户户籍誊本或103年2月5日以后的新式户口名簿(含详细记事)。 |
身心障碍人士子女 |
重度(学杂费、学分费)全免
中度(学杂费、学分费)70% 轻度(学杂费、学分费)40% |
1.父、母亲持身心障碍证明者,请(上传正反面影本);学生持有身心障碍证明者,或持有学生学习障碍鉴定证明者(比照轻度)。
2.113年7月以后的全户户籍誊本或103年2月5日以后的新式户口名簿(含详细记事)。 *于修业年限内,其最近一年度家庭年所得总额未超过新台币二百二十万元,方符合资格。 |
身心障碍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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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户 |
学杂费、 学分费全免 |
领有乡镇市(区)公所开具之「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证明书者。*证明文件有效期限需至113年12月31日。 |
中低收入户 |
学杂费、学分费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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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公教遗族人士子女 |
公费、半公费、 卹满 |
1.第一次申请(须线上申办及缴交纸本):(1)申请表一式2份
(2)抚卹令正本&缴交影本2份 (3)113年7月以后的全户户籍誊本或103年2月5日以后的新式户口名簿(含详细记事)。 2.第二次以后申请:线上申请即可。*请务必选对身分别。 |
现役军人 子女 |
学费3/10、 学分费21/100 |
1.现役(家长)在职单位「在职证明」。
2.113年7月以后的全户户籍誊本或103年2月5日以后的新式户口名簿(含详细记事)。 *建议家长至自己任职单位询问公务人员子女教育补助后,再决定是否申办学杂费减免,仅能择一申办。 |
六、户籍誊本或新式户口名簿注意事项:
(一)、户籍誊本或新式户口名簿(户口名簿须为103年2月5日后之最新版本),需有『详细记事』且检附完整页面(裁半或缺页等同资料不全)!!
(二)、户籍誊本内未婚者需含学生本人、父母或监护人;已婚者加计配偶资料;即便分开居住还是需要上传户籍。
(三)、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较多页,可使用以下网址合并后上传( https://products.aspose.app/words/zh-hant/merger/jpg )
七、申办本校学杂费减免视同同意以下说明事项,请务必详阅:
(一)教育部申办学杂费减免相关规定:
1、政府相关学杂费补助或与减免学杂费性质相当之补助,应择一申请,不得重复。(包含大专校院弱势助学金在内。)
2、学生延修、重修、补修、转学(系)、休学、退学或开除学籍,其后重读、复学或再行入学所就读之相当学期、年级已减免者,不得重复减免。
3、 申请身心障碍项目:法规规定其近一年家庭年收入总额须未超过新台币220万,家庭年所得总额(包括分离课税所得)始得减免。
4、身心障碍人士子女就读研究所在职专班,不得申请。
5、 身心障碍学生同一科目重修、补修者,以一次为限。
6、若具有减免身份,又需办理就学贷款同学,请先办理减免后,余额再办贷款。
※申办学杂费减免补助如有违造、冒名顶替等不法情事,涉及刑责者移送司法机关办理。
※有关学生提供申请学杂费减免之各项申请表件资料及证明等文件,仅限于申请学校学杂费减免之使用,配合审计部查核保存期限10年。
(二)个资保护说明:
1、有关个人资料提供同意与隐私权政策声明内容,请详阅「弘光科技大学资通安全暨个资保护宣导网」https://pims.hk.edu.tw/
2、因申办学杂费减免,您需提供紧急联络人(含姓名、家庭关系、电话、手机号码、身份证字号)资讯,请务必转知当事人有提供个人资料给相关单位使用。
♥上传附件注意事项:
(1)限定jpg.档、请夹带每个档案都须按一次上传。
(2)因各厂手机作业软体不同,遇到附件不能上传时,建议先将照片传到电脑,打开照片的详细内容,确定格式为jpg.,再进行上传。
(3)当你发现不会操作时请务必最晚于截止日前1-2日,火速洽询小编,避免截止当日询问导致发生逾期无法申办的憾事,谢谢。
♥已于期限内完成减免资料缴交的同学,请于申请完成的下周四自行登入「学生整合资讯系统(新)」查询学杂费注册单是否已减免,进行确认如有问题请务必尽快私讯小编确认 https://reurl.cc/zeXnN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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