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名称:桃园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113年第二梯次「桃园市原住民族学生奖助-清寒奖助金、优秀奖学金及生活津贴」
二、申请期间:自即日起至113年9月23日前。
三、申办方式:本校统一交件申请,请于申请期间内缴交申请资料至原资中心办公室(毓麟馆H117)。
四、申请对象:设籍桃园市四个月以上,就读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国内公私立国民小学至大专院校原住民族学生。但不含各级学校一年级第一学期学生、 各级学校进修部、推广进修班、建教班、在职专班、进修补习学校、远距教学、 学分班、在职进修班、延长修业年限及就读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学生。
五、申请条件:详如该单位办法。
六、申请文件(应检附资料):详如该单位办法及申请表。
七、其它说明:申请表请详实填写,如有不实或不全者与资料未齐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关资讯请详细阅读本公告所附之相关网址及档案。
九、本申请内容及办法如有变更,以主办单位网站公告为准,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对旨揭奖助学金有任何疑义,请迳洽该单位询问官网「首页>业务资讯>教育>桃园市原住民族学生奖助学金」查询(https://reurl.cc/WDdRO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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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学金承办单位联络资讯:
单位名称:原资中心
承办人员:潘佳琪
联络电话:04-26318652分机1425 6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