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申请】114年儒鸿教育奖助学金办法(自行交件申请114.03.01-03.31止) - 弘光科技大学
弘光科技大学
:::
图资处系统组

【奖助学金申请】114年儒鸿教育奖助学金办法(自行交件申请114.03.01-03.31止)

公告日期:2025年01月13日张贴人:学务处 生活暨住宿辅导组(生住组)

一、办理名称:114年儒鸿教育奖助学金办法
二、申请期间:114 年 3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三、申办方式:本奖助学金一律采线上申请,于基金会官网点选线上申请,由申请人亲自填写资料,并上传相关申请文件。
四、申请条件:

  1. 具中华民国国籍。
  2. 在标准修业年限内,具有国内大专院校或研究所在学学籍者,博士生与在职专班学生除外。标准修业年限依该系所公告为主,转系者依转系后年级为主;延毕生不可申请。
  3. 英文能力测验达以下标准:
    英文检定名称 申请标准
    全民英检 GEPT 中高级复试(含)以上
    多益测验 TOEIC 750分(含)以上
    托福测验 TOEFL iBT 90分(含)以上
    ITP 600分(含)以上
    雅思 IELTS 6.5级分(含)以上
  4. 近两学期学校操行成绩80分以上。
  5. 学业成绩证明符合下列资格之一者:
    1. 一年级学生:近一学期各科平均成绩为80分以上;二年级以上学生:近两学期各科平均成绩皆为80分以上。
    2. 近一学期班排名前40%以内。
  6. 申请人自 113 学年度开始(113/08/01)至申请当日未曾领取其他民间团体、学校、基金会、非政府机关等奖助学金者。

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者,本基金会得审酌优先通过:

  1. 特殊境遇家庭(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条例)。
  2. 家庭遭遇重大变故,或因其他紧急事故致使家庭生活及经济陷于困境,经政府相关社福单位、社福机构等推荐证明者。
  3. 乡镇市区公所(含)以上之政府机关列册之「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
  4. 申请人直系尊亲属为儒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在职员工。

五、奖助员额与奖金:每名录取者可获颁奖助学金10万元。奖助名额预计为80名,奖助学金总额预计为新台币800万元。
六、申请文件(应检附资料):详如该单位办法及申请表。
七、其它说明:申请表请详实填写,如有不实或不全者与资料未齐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关资讯请详细阅读本公告所附之相关网址及档案。本申请内容及办法如有变更,以主办单位网站公告为准,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对旨揭奖助学金有任何疑义,请迳洽该单位询问(财团法人儒鸿教育基金会)电话 02 2299 6000
--------------------
学校奖学金承办单位联络资讯:
单位名称:学务处 生活暨住宿辅导组
承办人员:凌婕榆
联络电话:04-26318652分机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