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名称:财团法人得力教育基金会「清寒奖助学金」
二、申请期间:114年3月1日至114年3月20日止。
三、申办方式:自行邮件寄送该单位申请。
四、申请对象:
(一)本国籍各院校大学部或独立学院之学生(不含五专、研究所、夜间部、推广教育部、进修部及空
中大学),未享有公费待遇,亦未获其他机构奖学金超过两万元(含两万元),且确具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变故之事实者。
(二)前一学期之学业成绩80分以上及操行成绩75分以上,且未曾有因故意行为,遭记警告以上惩处记录者。
五、奖助员额与奖金:50名,新台币两万元。
六、申请文件(应检附资料):
(一) 本会申请表正本乙份。
(二) 前一学期成绩证明书正本(影本须盖有学校章戳,若成绩为优、甲等者请向学校申请原始成绩)。
(三)清寒证明文件乙份;若因家庭突遭变故而申请本奖助学金,请检附相关证明文件或由村里长出具记载变故事实之证明文书。
(四) 在学证明书或学生证影本(须盖当学期注册戳章)。
(五) 申请人身分证正反面影本乙份(印于同一页)。
七、其它说明:奖学金资源有限,申请人当学期提出申请后,若已获其他机构奖学金超过两万元者(含两万元),请于本基金会公告获奖名单时,主动告知本基金会,以惠及更多学生,违者将取消尔后获奖资格。
八、其它相关资讯请详细阅读本公告所附之相关网址及档案。本申请内容及办法如有变更,以主办单位网站公告为准,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对旨揭奖助学金有任何疑义,请迳洽该单位询问(联络电话: 02 8787 3798 分机 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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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学金承办单位联络资讯:
单位名称:学务处 生活暨住宿辅导组
承办人员:凌婕榆
联络电话:04-26318652分机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