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名称:台湾松梁教育公益促进协会「教育公益促进协会助学金」
二、申请期间: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20日前。
三、申办方式:自行邮件寄送该单位申请。
四、申请对象:
(一) 就读于各大专院校或独立学院电子、电机相关学系之本国籍学生(不含夜间部、推广教育部、进修部及空中大学),未享有公费待遇,亦未获其他机构奖学金超过(每学期)两万元(含两万元)。
(二) 申请人及父母年所得新台币 60 万元以下 (若为单亲家庭,仅计算申请人及监护人年度所得,若为共同扶养,则父母亲所得均须计入),且确具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变故之事实者。
(三) 前一学期之学业成绩七十分以上(学业成绩未达70 分但班级排名前50%者)及操行成绩七十五分(乙等或B)以上,且未曾有因故意行为遭记警告以上惩处记录者。
五、奖助员额与奖金:每学期三十名为原则,每名每学期新台币参万元整。
六、申请文件(应检附资料):
(一) 申请表(如附件)。
(二) 盖有校章之学生证影本或在学证明。
(三) 前一学期在校成绩单(注明班级排名)正本。
(四) 近三个月内之全户户籍誊本(若与父母不同户请分别检附)。
(五) 全户无房产证明 (或附全国财产税总归户财产查询清单)
(六) 申请人及父亲、母亲 前一年度「综合所得税各类所得资料清单」(单亲者仅需提供父或母一方之综合所得资料清单,若共同扶养,则父母亲资料皆需检附)。
(七) 失业家庭领有证明者。
(八) 父母或兄弟姐妹领有身心障碍手册或重大伤病卡者。
(九) 导师或系主任之推荐函一份。
七、其它说明:
Q:电子、电机相关科系包括那些?
A:包括光电系、电子、物理系、通讯工程、生物、机电系、机电工程系、自动化工程系、半导体工程系、光电物理系属之。若有疑问,建议由助学金审查小组讨论后决定。
八、其它相关资讯请详细阅读本公告所附之相关网址及档案。本申请内容及办法如有变更,以主办单位网站公告为准,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对旨揭奖助学金有任何疑义,请迳洽该单位询问(电话:0922-95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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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学金承办单位联络资讯:
单位名称:学务处 生活暨住宿辅导组
承办人员:凌婕榆
联络电话:04-26318652分机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