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申请】财团法人幼幼社会福利慈善基金会「跨县市求学励进助学方案」(自行交件申请延长至114.2.27止)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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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学金申请】财团法人幼幼社会福利慈善基金会「跨县市求学励进助学方案」(自行交件申请延长至114.2.27止)

公告日期:2025年02月25日张贴人:学务处 生活暨住宿辅导组(生住组)

一、办理名称:财团法人幼幼社会福利慈善基金会「跨县市求学励进助学方案」
二、申请期间:114年1月22日至114年2月27日止。(延长申请至114年2月27日)
三、申办方式:自行邮件寄送该单位申请。
四、申请对象:大专院校在校生(含五专生不含研究所)跨县市就学113学年度 (上学期)学业成绩总平均达75分以上,且各科均需及格,无小过(含)以上违规纪录,亦无违法纪录。全户年收入总所得50万元(含)以下。

114年符合类别(下列其中之一者):
1.低收入户证明。
2.中低收入户证明。
3.本人持有重大伤病卡或身心障碍手册证明。
4.特殊境遇家庭证明。
5.清寒证明者需另附学校老师之推荐函。

五、奖助员额与奖金:每名奖助学金金额范围: 30,000~ 30,000元 预计总名额: 100 名
六、申请文件(应检附资料):

1.填写检核表、
2.申请书正本(含亲笔签名)
3.全户户籍誊本(请向户政单位申请,近6个月内户誊含纪事)
4.身分证正反面影本
5.申请人存摺封面影本
6.113学年度上学期成绩单
7.身份类别证明文件(择一检附):
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领有重大疾病、身心障碍证明、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清寒证明(需另附学校老师之推荐函),检附证明文件须经由户政事务所、乡镇区公所、县市政府等核定。
8.年度财力证明(请向国税局申请):全户年收入总所得50万元(含)以下(全户系指父、母、家人及申请人)
全户112年综合所得税各类所得资料清单
全户112年全国财产税总归户财产查询清单
9.租赁契约书(合租者非代表人需加附佐证证明,住学校宿舍者如无法提供租约可提供缴费证明或可证明之文件)
10.打工证明(工作证明、薪资单、店家出具证明并盖章、或存摺入帐明细等能证明之文件)
11.生活照片 (A4一页)
12.领据。

※请至基金会官网https://yoyocharity.ebc.net.tw/news下载申请书、检核表。

七、其它说明:申请表请详实填写,如有不实或不全者与资料未齐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关资讯请详细阅读本公告所附之相关网址及档案。本申请内容及办法如有变更,以主办单位网站公告为准,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对旨揭奖助学金有任何疑义,请迳洽该单位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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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学金承办单位联络资讯:
单位名称:学务处 生活暨住宿辅导组
承办人员:凌婕榆
联络电话:04-26318652分机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