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申请】桃园市政府「113学年度第2学期失业劳工子女助学补助」(桃园市失业劳工子女)自行交件申请至114.09.09止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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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学金申请】桃园市政府「113学年度第2学期失业劳工子女助学补助」(桃园市失业劳工子女)自行交件申请至114.09.09止

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4日张贴人:学务处 生活暨住宿辅导组(生住组)

一、办理名称:桃园市政府「113学年度第2学期失业劳工子女助学补助」
二、申请期间:自即日起至114年9月8日前。
三、申办方式:

1、 纸本申请:检附申请书及应备文件,于申请期限内以挂号邮寄至「桃园市政府劳动局劳资关系科(地址:330206 桃园市桃园区县府路1号3楼)」,信封上请注明「申请失业劳工子女助学补助」。
2、 线上申请:检附申请书及应备文件,于申请期限内至「桃园网路e指通/劳工服务/失业劳工子女助学补助」上传相关申请资料。

四、申请对象:依公告所定之申请起始日前已设籍桃园市达4个月以上之非自愿离职失业劳工,且子女现就读私立大专校院(不含五专前三年及研究生)。
五、奖助员额与奖金:每名最高补助1万1,800元。
六、申请文件(应检附资料):

1、 桃园市政府失业劳工子女助学补助申请书含切结书(附件1)。
2、 领据(附件2)。
3、 申请日起近4个月内之户口名簿或户籍誊本影本,应载详细记事。申请人、配偶及子女如不同户籍者,应并同检附。
4、 足资证明子女已完成当学期注册之缴付学费事实证明文件影本(择一检附):可以「学费缴款收据」、「就学贷款申请暨拨款通知书」、「信用卡缴交学费证明单」或「学校补发之学费缴费证明文件」等。相关单据皆提供影本即可(缴费单须已完成缴费并加盖银行戳章)单据上之子女姓名、就读学校名称及级别、缴费项目及缴费金额应清晰可辨识。
5、 最近一次经劳动部劳工保险局审核通过失业给付认定函影本或劳动部劳工保险局已领失业给付证明影本。
6、 申请人及配偶112年度综合所得税各类所得资料清单影本各1份。
7、 申请人之金融机构存摺封面影本。
8、 其他(无则免附):
(1)劳动部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审核通过准予补助之证明文件(如审核结果通知单)。
(2)申请人、配偶及其子女如未向劳动部申请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而系于同一期间领取其他各级政府就学费用补助或学杂费减免者,应检附相关资料。若已办理补助金额或扣减金额之退回,应并同检附证明资料。

七、其它说明:申请表请详实填写,如有不实或不全者与资料未齐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关资讯请详细阅读本公告所附之相关网址及档案。本申请内容及办法如有变更,以主办单位网站公告为准,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对旨揭奖助学金有任何疑义,请迳洽该单位询问( 承 办 人: 黄小姐 联络电话: 03-3322101#6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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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学金承办单位联络资讯:
单位名称:学务处 生活暨住宿辅导组
承办人员:凌婕榆
联络电话:04-26318652分机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