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申请】财团法人岸里文昌教育基金会114年度奖助学金(自行交件申请至114.10.15止)
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4日张贴人:学务处 生活暨住宿辅导组(生住组)
一、办理名称:财团法人岸里文昌教育基金会114年度奖助学金
二、申请期间: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15日前。
三、申办方式:自行邮件寄送该单位申请。请将申请表及所有证明文件依序装订后,送寄达岸里国小( 42946 台中市神冈区中山路 52 号 )教务主任收。
四、申请对象:凡岸里国小在籍及毕业生,本学期仍于各级学校就读者 均可提出申请。上年度成绩符合下列申请标准者,均可提出申请。
奖助项目及申请标准:
(1)学行俱优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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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育成绩:国小优等以上。国中甲等以上。高中、高职、五专八十分以上。大学院校平均七十五分以上。研究所各科成绩及格者。
- 德育成绩:八十分以上或甲等 ,未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 体育成绩:七十五分以上 ,但身心障碍者体育成绩不在此限。
(2)清寒及身心障碍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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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中职以上 具区公所 低收入户证明 或 中、重度身心障碍手册者。
- 高中、高职以上各科智育成绩平均及格者。
- 德育成绩及体育成绩在七十五分以上或乙等,未受记过以上处分者,但身心障碍者体育成绩不在此限。
(3)特殊才艺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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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参加个人或团队比赛具有特殊优良表现(美术、音乐、体育等)县市比赛前三名或全国性比赛前六名者 。
(4)急难事故助学金:不受限于固定申请时间内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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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岸里国小在学学生 ,家庭遭遇 父母亲之一方死亡 或 重大急难事故 ,经村里长证明,均可提出申请。
- 本项申请需 当年度提出申请 每次事故以申请一次为限。
五、奖助员额与奖金:
(1)学行俱优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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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民小学每人 一千元 ,前一学年度一至六年级每班一名。 本项由级任老师直接荐送受奖名单,前三年与后三年以各得奖乙次为限 )。
- 国民中学每人 一千五百元 ,一至三年级各取三名,计九名。
- 高职、高中、五专前三年级,每人二千元,计六名。五专四年级以上,每人二千五百元,每年各取一名 ,计二名。
- 大学院校每人四千元,计八名。 进修部不得申请
- 研究所名额四名(要提成绩证明)每人五千元。
(2)清寒及身心障碍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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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职、高中、五专每人二千元。
- 大学院校每人四千元。
(3)特殊才艺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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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组 奖金金额及名额:依学程比照学行俱优奖学金之金额发给。名额以五名为限。
- 团队组 奖金金额及名额: 限岸里国小学校代表队 ,每队奖学金3,000 元。由教练或指导教师提出申请 ,名额以五队为限。
(4)急难事故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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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学金每案发给二千元。
六、申请文件(应检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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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奖学金申请书 (至岸里国小网站自行列印或向岸里国小索取)。
- 岸里国小毕业证书影本 。
- 在学证明书或学生证影本 。
- 上学年度全学年成绩单正本 。(申请 学行俱优奖学金时须检附 文件需有校方核章证明 影印本无效。
- 上学年度参加个人比赛 (美术、音乐、体育等)获 县市比赛前三名或全国性比赛前六名 之奖状或证明。 申请特殊才艺奖学金 团队组者,除检具第一点之奖学金申请书外,其余仅需检附本点之证明文件。
- 申请清寒或身心障碍助学金,附清寒证明或身心障碍手册。
七、其它说明:申请表请详实填写,如有不实或不全者与资料未齐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关资讯请详细阅读本公告所附之相关网址及档案。本申请内容及办法如有变更,以主办单位网站公告为准,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对旨揭奖助学金有任何疑义,请迳洽该单位询问(04-2522221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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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学金承办单位联络资讯:
单位名称:学务处 生活暨住宿辅导组
承办人员:刘桂珍
联络电话:04-26318652分机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