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受文者:本校专任教师及各教学单位主管及助理
主 旨:公告修订「弘光科技大学教师至业界研习研究实施办法」及提交108学年度第2学期教师至业界研习研究申请、认列及异动案收件期程,请查照。
说 明:
一、公告「弘光科技大学教师至业界研习研究实施办法」业经108年9月24日校务会议修正通过,请依办法内容执行。(如附件)
二、依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各系教师得以三项类型混搭累计认列研习时数,惟原于系科分配之研习类型,研习天数不得少于90天。
三、本室预计于11月下旬召开教师至业界研习研究推动委员会议,提醒教师如有申请、认列、异动案欲提送本次会议审查,请于11月8日(五)16:00前将纸本资料掷交至人事室。
四、依本校108学年第1学期第1次教师至业界研习研究推动委员会会议(108年9月19日)决议,若教师已完成研习或研究但尚未认列,其成果报告逾两个月尚未缴交至人事室者,请务必于本次收件期程(11/8)截止前缴交至人事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 教师至业界研习研究申请、认列、异动案文件下载路径如下:
下载路径:学校首页/行政单位/人事室/教师至业界研习或研究。
六、 如有任何疑义问题,请电洽人事室育绮联系(分机2222)。
人事室 敬启
108/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