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为遴聘本府109年度「台中市政府都市更新及争议处理审议会」委员,惠请贵会(校)推荐专门学识经验之学者、专家,请查照惠复。
说明:
一、依据「各级都市更新及争议处理审议会设置办法」办理。
二、为本府遴聘旨揭委员顺利,惠请贵会(校)依「各级都市更新及争议处理审议会设置办法」第三条第一项第二款规定,推荐具有都市计画、建筑、景观、社会、法律、交通、财务、土地开发、估价、地政或其他相关专门学识经验之专家学者,并于108年11月15日前回复,至纫公谊。
三、另依据「台中市政府及所属机关任务编组作业原则」第六点规定,本府遴聘(派)兼成员及工作人员成员,单一性别比例应不低于成员人数三分之一,爰建请优先考量推荐具专门学识经验之优秀女性学者、专家。
四、检附说明一设置办法及推荐表各1份,供贵会(校)推荐填复参考。
P.S:如有单位推荐或教师个人有意愿参与者,请于11/12(二)前将推荐表与相关证明文件掷交至人事室晓蓉(分机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