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转-教育部转知「外国专业人才从事艺术工作应备文件」修正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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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转-教育部转知「外国专业人才从事艺术工作应备文件」修正

公告日期:2019年12月16日张贴人:人事室

主旨:转知「外国专业人才从事艺术工作应备文件」第1点、第2点,经劳动部于中华民国108年12月9日以劳动发管字第10805165601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含行政规则规定)1份,请惠予公告周知。

说明:依据劳动部108年12月9日劳动发管字第10805165602号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