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受文者:全校教职员工生及各类计画人员(含3%校内工读)
主 旨:转知劳动部基本工资调升自110年1月1日起施行,各计画相关配合办理事宜,请查照。
说 明:
一、劳动部公告基本工资调升自110年1月1日起,每小时基本工资由158元调整为160元;每月基本工资由23,800元调整至24,000元。
「劳工保险投保薪资分级表」配合基本工资调整,投保薪资第1级修正为24,000元,其余各投保薪资等级之金额均予维持,其中劳保费率(包含就业保险费1%)为11.5%。
二、110年1月起聘用的各类人员,聘用作业系统将自109年12月16日起开放申请聘用。
三、 各计画聘用的人力(含3%校内工读),若已完成聘用作业者,各注意事项如下:
(一)若为跨年度聘用者(109~110年):
作法步骤如下:
步骤1:请填写表附件1本校「劳动型助理聘约修正申请表」,于109年12月11日前mail至vesta02@hk.edu.tw,由人事室汇整申请表后,统一将聘期终止至109年12月聘期最后一天。
步骤2:另110年1月1日起之聘期聘约,再请各计画于系统重新申请聘用作业。
(二) 若已完成110年度聘用人员者:
若自110年1月1日起开始聘用者,其相关聘用作业若已完成签核,兼任/临时工原时薪158元,或专任原薪资为第一级(23,800元)者,请务必填写附件2本校「劳动型助理基本薪资迳调申请表」,请于109年12月11日前maill至vesta02@hk.edu.tw,由人事室统一将基本时薪(工资)调高至160元或24,000元。
四、请注意「聘任流程请于聘任起始日前三日完成,系统将不接受当日聘任之聘单」,以避免加保日与聘任流程日期不符之情形,另提醒如聘任为「临时工(时/日薪)」聘任日期超过15日,请尽量以临时工(月薪)投保。
五、 如有任何疑义,烦请电洽人事室玮婷(分机2260)。
人事室 敬启 109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