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转-台中市政府教育局遴选110年「第16届教育奉献奖」推荐作业事宜。 - 弘光科技大学
弘光科技大学
:::
图资处系统组

函转-台中市政府教育局遴选110年「第16届教育奉献奖」推荐作业事宜。

公告日期:2021年01月21日张贴人:人事室

函转-台中市政府教育局遴选110年「第16届教育奉献奖」推荐作业事宜。

 

主旨:有关110年「第16届教育奉献奖」初审与推荐事宜,请依「教育奉献奖选拔及表扬要点」及说明事项办理,并于110年3月19日(星期五)前将推荐资料迳送本市沙鹿区鹿峰国小汇办,请查照。

说明:

一、依据教育部110年1月18日台教师(三)字第1100007600号函办理。

二、推荐对象:以公私立学校已退休或离职之非现职校长、教师及军训教官为选拔表扬对象。

三、推荐条件,应具有下列事蹟之一:

   (一)投入教育之志愿服务相关工作,著有具体绩效,足为典范。

   (二)投入学生辅导之志愿服务相关工作,著有具体绩效,足为典范。

   (三)另最近3年内曾获教育奉献奖选拔及表扬或教育部其他相关规定奖励者,不再受理推荐或给奖。

四、 推荐单位:各机关学校及经许可设立之民间团体组织或基金会。

五、 推荐人数:每单位限推荐1人。

六、 受理日期:自即日起受理推荐至110年3月19日(星期五)止。

七、 送件方式:请将具体事蹟表纸本、推荐名册纸本及资料光碟(含具体事蹟表word档、推荐名册excel档、相关佐证资料pdf档、彩色大头照jpg档等)于110年3月19日(星期五)前送鹿峰国小汇办(433106 台中市沙鹿区星河路209号,学务主任苏建豪收,电话:04-26224210转610),纸本及资料光碟逾期未送达或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八、 有关110年「第16届教育奉献奖」推荐填报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推荐表各栏位请详实填写,勿缺漏;另请注意字数限制(含空格、标点符号),避免字数太多,无法上传档案。

   (二)受推荐人员之相关佐证与参考资料请择要扫描成pdf档,每位受推荐人员可上传10个佐证资料,每个佐证资料大小限20MB以内,档名请简述佐证资料内容。如仅有纸本,请以A4大小列印、燕尾夹固定,勿胶装,以利鹿峰国小协助扫描上传。

   (三)提供近半年「彩色大头照」电子档1张(JPG格式、档案大小3MB-5MB)。

九、 有关受推荐人员之品德操守部分,请于推荐时确实查证,如有不实或舛错者,将撤销其资格,并追缴奖励金及相关奖励。

十、 副本抄送本府社会局及文化局,请惠予函文转知各民间团体组织或基金会,鼓励踊跃推荐。

十一、检附「教育奉献奖选拔及表扬要点」、具体事蹟表及推荐名册各1份。

P.S:各单位如有推荐人选,请于110年3月4日(星期四)前将相关申请文件送至人事室。如有任何问题,请与人事室晓蓉(分机2223)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