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主 旨:本校109学年度第2学期教职员工或其子女就读本校及附设幼儿园奖助学金申请期限。
依 据:弘光科技大学教职员工或其子女就读本校奖助要点。
说 明:
一、申请期限:自即日起至110年5月31日止。
二、申请方法:
1.申请奖助学金,应填妥本校「教职员工或其子女就读本校奖助申请表」。
2.于每学期五月底及十月底前,检具学杂费收据影本乙份,交由人事室签转呈核,当事人如为员工子女,请于第一次申请时附上户口名簿影本。
3.第二学期起申请,除检具学杂费收据影本外,需另行检附前一学期成绩单影本各乙份。
4.本校附设幼儿园者,每学期仅需检具注册费收据影本,如第一次申请时需附上户口名簿影本。
三、 如有任何疑问请洽人事室玮婷,校内分机2260。
人事室
1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