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学年度奖励优秀研究所新生入学奖助学金符合名单公告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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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资处系统组

108学年度奖励优秀研究所新生入学奖助学金符合名单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10月21日张贴人:招生组

一、108学年度通过奖励优秀研究所新生入学奖助学金名单如附加档案。

二、各生获奖助学金核发金额请洽各系办公室。

三、本奖助学金于就读期间分四个学期平均给付,分别依入学成绩、硕士班一年级上学期、一年级下学期及二年级上学期成绩做为核发奖助学金之依据;各学期各科成绩须达八十分以上,方能继续领取下一学期奖助学金,未达此标准者将不予发放,俟次一学期各科成绩又达八十分以上,才再发放奖助学金。

四、领取奖助学金者,于修业年限结束后尚未毕业者(延修),则不再发给奖助学金。

五、领取奖助学金者,如于就读期间休、退学者,则不再发给奖助学金。

六、已领本奖助学金者,不受校内其他奖学金申领限制。

七、硕士在职专班、有专职工作者及军公教领有俸级之一般研究生不得申请本奖学金。惟在入学考试以在职生之身份获录取之非在职专班新生,若于就学后放弃专职工作,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或第四条之资格,可提出相关证明及奖助学金之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可于次一学期开始领取该学期奖助学金,但仅能领取至二年级下学期,且同样适用本条各项规定

八、领取本奖学金者,经查有不实之情事,撤销其资格,已领之奖学金应予缴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