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7月3日以限时专送方式寄出通知单,请考生留意~~~
※附加档案为登记一览表,其排序为报名编号,非分发序号
【注意事项】
一、凡已达登记分发人数倍率之免试生,请依下列规定之时间、地点、梯次办理现场登记分发作业:
登记日期:109年7月9日 (星期四)
登记地点:弘光科技大学毓麟馆
登记梯次:第1梯次
登记时间:10:10~10:30
(1)免试入学成绩暨现场登记分发报到通知单携带文件:
(2)身分证明文件正本
(3)国中学历(力)证件正本
未携带文件正本者不予受理免试生办理现场登记分发报到。
另请携带免试生/陪同人员自主健康声明书。
二、分发顺位可能因其他免试生复查成绩或分发顺位后而有所变动,实际分发顺位应以109年7月8日(星期三)17:00公告于本校网页之现场登记分发名单为准。
三、本校通知参加现场登记分发之人数,以不超过本校一般生登记分发人数倍率员额之报名人数。(本校一般生名额与登记分发人数倍率,请参阅简章附录一)
四、免试生如对成绩或分发顺位有疑义,可填写复查申请表,并于民国109年7月7日(星期二)9:00~12:00,以传真方式(04-26520314)提出,再以电话确认(04-26318652#1274),逾期不予受理。
(联络资讯与复查申请表请参阅简章第Ⅳ页与第53页附表一)
五、登记分发作业依分发顺位依序办理。凡逾时登记免试生依到达登记处之时间,安排于之后开始登记作业之梯次学生前面依分发比序顺序依序分发,若于最后一梯次登记作业结束后方到达登记处,则待该梯次分发结束后,依分发比序顺序依序分发。如逾当日现场分发作业时间仍未办理登记者视同弃权。
六、免试分发程序完成后,免试录取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分发结果。
七、本校招生科别为护理科,一般生2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