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转-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办理109学年度学习扶助(原补救教学)-国民中学非现职教师增能研习活动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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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资处系统组

【函转-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办理109学年度学习扶助(原补救教学)-国民中学非现职教师增能研习活动

公告日期:2020年06月10日张贴人:教学发展中心

主旨:检送「新北市109学年度学习扶助(原补救教学)-国民中学非现职教师增能研习活动实施计画」1份,请查照。

 

说明:

一、依据「国民小学及国民中学学习扶助实施方案」、「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补助办理国民小学及国民中学学生学习扶助作业要点」及「新北市109学年度学习扶助计画」办理。

二、为提升学习扶助成效,期能透过本研习课程提升学习扶助师资教学诊断能力及专业知能,缩短学习成就低落学生之学习落差,彰显教育正义。

三、惠请各大专校院转知有意愿担任本市学习扶助师资之大学二年级以上(含研究所)在学学生旨揭活动讯息,并请协助渠等办理报名事宜。

四、请本市各市立国民中学转知担任学习扶助师资之大专生(含实习教师)及其他教学人员(如:具有大专相关科系学历之社会人士)旨揭活动讯息,并请协助渠等办理报名事宜。

五、本研习相关讯息略述如下,其余事项请详阅实施计画:

(一)研习时间:109年8月12日(星期三)至8月14日(星期五)。

(二)地点:新北市板桥区板桥国民中学(新北市板桥区中正路437号)。

(三)报名方式:以校为单位,自109年7月1日(星期三)上午9时起至109年7月10日(星期五)下午4时止,请学校承办人员统一进板桥国中首页【新北市109学年度学习扶助增能研习活动报名】专区报名后直接列印有报名序号之报名表,经校内相关人员核章后扫瞄成图档(PDF格式)再上传至该报名系统,经板桥国中复核通过后才算完成报名事宜。

六、本局同意核予担任研习讲师之市属教师公假及课务派代,俾利课程顺利进行。

七、本局同意核予市立板桥国中工作人员研习期间公假及课务派代,俾利活动顺利进行。

八、各校如有本案相关疑问,请迳洽市立板桥国中教务处杨佳欣组长,电话:(02)29666498/29666450/29662989分机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