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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宣导】108学年度第2学期应届(含延修班)未能毕业役男学生须于109学年度第1学期延修男生申办缓征、尽召通告
公告日期:2020年05月18日张贴人:军训室
应届(含延修班)未能毕业役男学生须于109学年度第1学期延修申办缓征、尽召通告
一、凡108学年度第2学期(含已延修同学)因故未能毕业役男,须在109学年度第1学期延修,应办理兵役延毕申请。
二、申请延修兵役区分两类:(填写户籍地须正确-身分证背面之地址)
(一)缓征延修:应服兵役而尚未服兵役之男学生均须重新申请。
(二)尽召延修:已服兵役之后备役(含补充兵、替代役或现役军人者)之男学生须重新申请。
三、申请时间:109年6月29日(一)至109年9月24日(四)止,将缓征(尽召)申请表交至校安暨军训室(B105)。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表单如附档。
(二)缓征及尽召延长期限至110年6月30日止,属个人权益请按时办理。
(三)申请延修缓征同学若于109学年第1学期开学日(109年9月14日)前收到征集令时,请立即持征集令至校安暨军训室(B105)请领「暂缓征集用证明书」,再连同征集令自行送回户籍地公所役政单位申请暂缓征集(有效期限为3个月)。
(四)户籍地址于入学办理缓征或尽召后,期间有异动或有改名同学应缴交身分证确认更正。
五、有任何疑义欢迎至校安暨军训室(B105)面询,或电04-26318652转分机2274洽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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