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据内政部警政署109年2月14日警署刑防字第1090000602号函暨本局109年2月24日中市警预字第1090012218号函办理。 | |||||
二、 | 为增进本市女性自我保护意识,提升市民人身安全应用能力,持续贯彻「预防为先、侦防并重」之治安策略,避免性侵害、性骚扰等事(案)件之发生及防制少年被利用从事色情,特规划于寒假期间办理妇女防身成长营活动。 | |||||
三、 | 活动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 |||||
(一)时间:110年1月30日(星期六)9时至16时(8时30分报到)。 | ||||||
(二)地点:本局东势分局交通分队(梅子靶场)(台中市新社区中和街5段118巷48之1号)。 | ||||||
(三)参加对象:本市年满15岁以上至60岁以下女性。 | ||||||
(四)招生人数:50名(额满为止)。 | ||||||
(五)课程内容: | ||||||
1、教授女性人身安全概念,避免妇幼案件之发生及防制青少年寒假易发生被害及被利用从事色情行业为宣导重点。 | ||||||
2、防身术基本观念、防身器材介绍与应用、认识人体要害、基本防身术与应用技巧等课程。 | ||||||
四、 | 本活动报名自即日起至110年1月18日截止,因活动名额有限,依报名表收件日排定顺序,欲参加者请将「报名表」及「个人资料使用同意书」传真至04-25298471或亲送至妇幼警察队(电话:04-25295074)。 | |||||
五、 | 参加本活动应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政府之基本防疫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