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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资处系统组
【兵役宣导】109.1学期应届(含延修班)未能毕业役男学生于109.2学期延修者需申办缓征、尽召通告
公告日期:2021年01月07日张贴人:军训室
一、凡109学年度第1学期(含已延修同学)因故未能毕业役男,须在109学年度第2学期延修,应办理兵役延毕申请。
二、申请延修兵役区分两类:(户籍地址请填写身分证背面之地址)
(一)缓征延修:应服兵役而尚未服兵役之男学生均须重新申请。
(二)尽召延修:已服兵役之后备役(含补充兵、替代役或现役军人者)之男学生须重新申请。
三、申请时间:110年1月4日(一)至110年2月26日(五)止,将缓征(尽召)申请表交至校安暨军训室(B105)。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表单如附档。
(二)缓征及尽召延长期限至110年6月30日止,属个人权益请按时办理。
(三)申请延修缓征同学若于109学年第2学期开学日(110年2月22日)前收到「征集令」时,请立即持征集令至校安暨军训室(B105)请领「暂缓征集用证明书」,再连同征集令自行送回户籍地公所役政单位申请暂缓征集(有效期限为3个月)。
(四)户籍地址于入学办理缓征或尽召后,期间有异动或有改名同学应缴交身分证确认更正。
五、有任何疑义欢迎至校安暨军训室(B105)面询,或电04-26318652转分机2274洽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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