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据本校「学生宿舍住宿费补助实施办法」办理。
二、 补助对象:校内学生宿舍学生。
三、 申请资格:以低收入户学生为优先协助对象(须检附低收入户证明)。
四、 受理时间:自110年02月22日(一)起至03月19日(五)下午17:00止,申请表请至生活暨住宿辅导组(住宿服务)网站下载或亲自至女生宿舍一楼办公室索取。
五、 说明事项:
1.住宿费补助金额将由3%学杂费支应,上、下学期各一次。
2.收件截止后汇整申请资料,于04月08日(四)召开「住宿费补助审查会议」,经审查决议,陈校长核定后办理住宿费补助,另案通知拨款相关事宜。
经补助审核通过,获补助者皆须依规定参与服务回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