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学年度第2学期「校外弱势学生租金补贴」申请须知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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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资处系统组

109学年度第2学期「校外弱势学生租金补贴」申请须知

公告日期:2021年02月17日张贴人:生活暨住宿辅导组

一、 依据教育部「大专校院弱势助学计画」办理。

二、 补助对象:

1.有户籍登记之中华民国国民且就读国内大专校院具有学籍(不包括七年一贯制前三年、五专前三年、空中大学、学士后第二专长学位学程、学士后多元专长培力课程、研究所在职专班及社会救助法第5条第3项第7款对象)。

2.符合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助学金补助资格之学生,于校外住宿且符合申请租金补贴之条件(如学校未提供免费住宿、未重复申请等),得检附相关文件,于就讀学校申请期限内。

3.已于校内住宿或入住学校所承租之住宿地点者,不得提出申请。

4.已由学校提供校内免费住宿的低收入户学生,若个人因素考量或违反宿舍规定或校规遭退宿,不得提出申请。

5.延长修业、已取得专科以上教育阶段之学位再行修讀同级学位,同时修讀二以上同级学位者,除就讀学士后学系外,不得重复申请补贴。

6.已请領其他与本计画性质相当之住宿补贴(单身青年或婚育租金补贴),或已在他校请領校外住宿租金补贴者,不得重复申请。

7.学生不得向直系亲属承租住宅,该住宅所有权人亦不得为学生之直系亲属(含学生或配偶之父母、养父母或祖父母)。

三、 受理时间:(线上表单及纸本送件都皆须完成,缺件不予受理。)

1.即日起至03月12日(五)下午17:00止受理线上表单申请。

(https://forms.gle/SRLmrYw2926F6Dob7 )

2.开学日至03月19日(五)下午17:00止受理纸本缴件。

四、 补助金额:

1.补贴学生于学校、分校、分部或实习地点(相邻)县市校外住宿之租金为限。每学期以补助6个月为原则。

2.考量学生租赁地所在县市租金水准的不同,每人每月补贴1,200 元至1,800 元租金。

3.109-2学期应届毕业生仅核发2月至6月止,计5个月。

4.未完成当学期学业(如休退学或遭开除学籍)者,核发至离校之月份止。

五、 资料缴交及申请方式:

1.系统填写及纸本送件皆需完成,否则不予受理!!

2.租金补贴申请暨切结书(请采双面长边列印)

3.附件一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证明或109-2弱势助学申请画面截图(有效至110/12/31止)

4.附件二租赁契约整本影本

5.附件三建物登记第二类誊本正本

6.附件四申请人本人金融帐簿正面影本

★备齐以上申请资料于周一至周四08:00-17:00/周五08:00-17:00送至女宿一楼生活暨住宿辅导组★

六、 提醒事项:

  1. 租赁契约影本需含以下1-6项内容:

① 出租人(房东姓名或公司全名)

② 出租人(房东)身分证字号(或公司统编)

③ 承租人(学生)姓名及身分证字号

④ 租赁住宅地址(请填写详细地址含村邻里等)

⑤ 租赁金额

⑥ 租赁起讫时间(建议租赁合约签至7月,另毕业生仅补助至6月)

◎若为共同承租,建议分别签订合约。

  1. 承租人申请建物登记第二类誊本方式:

① 线上申请:至全国地政电子誊本系统办理(https://ep.land.nat.gov.tw/Home/SNEpaperKind)

② 临柜申请:携带租屋地址、本人身分证及20元规费至各地政事务所申办。

③ 便利商店申请:持自然人凭证使用7-11、OK、莱尔富及全家四大超商多功能事务机(超商申领誊本另须酌收手续费及列印费)。

  1. 有相关问题请电洽生活暨住宿辅导组『住宿服务』04-26318652分机2034、2031、2032、2033,或亲洽女生宿舍一楼办公室。

七、 说明事项:

  1. 校外宿舍租金补贴金额将由教育部支应,上、下学期各一次。

收件截止后汇整申请资料,送交教育部核定后办理租金补助,预计上学期于12月15日/下学期于5月15日统一发放补贴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