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11月份遗失物公告 - 弘光科技大学
弘光科技大学
:::
图资处系统组

108年11月份遗失物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12月11日张贴人:学务处生活暨住宿辅导组

若您有遗失下列品项,请速至生活暨住宿辅导组(B107)认领。学生证、钥匙、悠游卡、存摺、手表、铅笔盒、雨伞、手表、水壶、行动电源、驾照、行照、充电线、笔记本、麦克风、外套、美发用品、零食等。请参阅下列附档失物招领照片。 提醒您:财物不离身,离开教室、餐厅、车辆或任何场所时检查随身物品,以免遭受损失。

学务处生活暨住宿辅导组关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