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奖助目的:发掘具有优异潜能的经济或文化不利学生,协助其在不利经济因素下,透过培育计画之实施,开发其潜能,鼓励其奋发向上,以培育未来菁英人才。
二、 申请资格:申请补助之对象为在本校就读之在学学生,并符合下列各款资格之一者:
(一) 低收入户学生
(二) 中低收入户学生
(三) 身心障碍学生及身心障碍人士子女
(四)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孙子女学生
(第一至第四项须具证明文件)
(五) 108.1学期获教育部弱势助学金补助者
(六) 原住民学生(检附加注记事之户籍誊本)
三、 申请日期:即日起至109年4月23日止
四、 审查及面试简报:预计4/29、4/30进行计画内容口头简报,简报电子档应于4/27(一)前寄至mas1225@hk.edu.tw 信箱。
简报内容应包含以下:
1.培育计画摘要
2.培育计画目标
3.培育计画内容与进度
4.预期成效
五、 收件单位:申请学生所属系所办公室。
六、 补助金额:通过审查之学生,每月可获23,000元助学金,至多可连续领取八个月(109年5月~109年12月)
七、 申请程序:菁英培育助学金申请流程图,如附图1.
八、 申请表件:109年度弘光科技大学-菁英培育助学金申请书 (内含辅导纪录表、成果报告等附件)
九、 本助学金申请相关表单,请自行下载列印。
十、 承办单位:学生事务处(B108)分机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