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受文者:各学院
发文者:教务处综合业务组
主 旨:110年度教育部奖励补助私立技专校院整体发展经费教学辅助媒材制作奖补助作业时程。
说 明:
奖补助办法:
依据「弘光科技大学教学辅助媒材制作奖补助办法」(附件一)办理。
补助申请:
一、依据办法第三条:每年七月前由各学院依据本校每年度整体发展奖励补助经费支用计画书之规划规模,公告受理教学辅助媒材制作补助申请。
二、申请日期:
梯次一:110年3月18日(四)前。
梯次二:110年6月30日(四)前。
三、申请文件:(由学院送件至教务处综合业务组B203)
申请书(附件二) |
院课程委员会会议纪录影本 |
四、补助金额:上限2万元/案。
五、补助项目:依「教育部补助及委办计画经费编列基准表」(附件三)之业务费项目及其基准编列。
奖励申请:
一、依据办法第五条:每年10月前由各学院择优荐送至少2件作品至教务处,惟同一位教师以不超2过件为原则,
由教务长组成教学辅助媒材奖补助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核。
二、荐送日期:110年10月15日(五)前。
三、荐送文件:(送至教务处综合业务组B203)
荐送表(附件四) |
成果报告书(附件五) |
院课程委员会会议纪录影本 |
四、奖励金额:
杰出:30,000元 |
优等:20,000元 |
佳作:10,000元 |
成果缴交:
获补助教师应于110年10月15日(五)前,依教务处所规范格式(附件五)缴交成果报告书。
110年度作业时程如下:
征件及审查类型 |
日期 |
项目 |
备注 |
110年02月03日 (星期三) |
通知各学院办理 110年度「教学辅助媒材制作奖补助」之作业时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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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梯次 补助作业 |
110年03月18日 (星期四)前 |
受理110年度补助案申请(一) |
审议适用109.2学期课程之教学辅助媒材 |
110年3月25日 (星期四)前 |
召开审查委员会(一) |
审核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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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梯次 补助作业 |
110年6月30日 (星期四)前 |
受理110年度补助案申请(二) |
审议适用110.1学期课程之教学辅助媒材 |
110年7月15日 (星期四)前 |
召开审查委员会(二) |
审核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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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作业 |
110年9月27日 (星期一) |
通知各学院,110年度「教学辅助媒材制作奖励」荐送作业并提供获补助教师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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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10月15日 (星期五)前 |
各学院完成荐送(荐送表如附件四,连同获荐送作品之成果报告书) |
每学院至少2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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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补助教师缴交成果报告书(附件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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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10月29日 (星期五)前 |
召开审查委员会(三) |
审核奖励金额 |
本项业务联络人:洪婉祯助理(分机1283)、陈足圆组长(分机1201)
申请表件下载: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wiQqVtJk_0e-uoJu-wXDstYfFvPX0F0c?usp=shar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