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1 学期研究生毕业相关注意事项
一、依『弘光科技大学博士暨硕士学位考试办法』重要条文說明如下:
(一) 第七条规定「研究生学位考试举行时间,其期限为第 1 学期 1 月 31 日、第 2 学期7 月 31 日前完成。其实施由各系(所)排定地点、 时间,并于事前公告或通知后举行。」
(一) 上传学位論文电子档于「弘光科技大学博硕士論文系统」,图书館审核論文格式通过后,始得办理離校手续。
(二) 缴交附有考试委员签名同意及学位論文格式规范所需附件之論文平装本正本一册至教务处注册组查验。
(三) 将查验后之論文平装本正本一册及「国家图书館博硕士論文电子档案上网授权书」送交学校图书館查核后,交由国家图书館保存。
前项规定之期限为次学期开学前二周为原则(依教务处注册组每学期行事曆公告日期为准),逾期未缴交論文相关资料而尚未达修业年限者,次学期仍应注册,論文考试 成绩可保留一学期,若未能于该学期规定期限内完成, 则视为未完成毕业资格。
三、研究生装订論文前,需再次确认論文封面及内容(含考试委员审定书及指导教授推荐书)需与論文考试结果通知书完成后『中英文名称』一致(含英文字大小写),以免发生错误后,需再次重新装订。
四、自 106 学年度第 2 学期起,離校程序已采线上签核,教务处注册组将针对预计可毕业学生,将離校程序单于线上签核送出,届时请学生依签核流程狀态进行检视,方可办理離校手续。
六、 離校程序单查询路径:弘光科技大学首页→选择在校学生→登入个人帐号及密码→选择学生资讯系统(新)→选择左侧选单「学籍」→再选择「研究所毕业離校程序」即可查询签核狀况。
七、 当届毕业生应于次学期开学前二周完成上述離校手续,依 109.1 学期教务处注册、课务行事曆公告 110 年 2 月 3 日(星期三)截止办理離校程序。
八、 为避免研究生至办理離校手续最后一天仍未完成論文装订,敬请研究生留意以下異动事项:
(一) 不用烧錄及缴交光碟。
(二) 仅需缴交論文平装本正本一册,须经由教务处注册组审核通过后,缴交至图书館。
(三) 論文平装本不用装订“弘光科技大学纸本論文授权书“,弘光图书館不保存纸本論文,仅保留电子档論文。
(四) 纸本論文统一缴交至弘光图书館,图书館收齐后统一呈缴至国家图书館,有延后公开需求者,须填写国家图书館延后公开申请书, 指导教授→系主任→院长→教务长核章完成后,扫描上传至論文系统,申请书也缴交给图书館。请同学及早规划,以免耽误離校流程。
(五) 延后公开申请依教育部《学位授予法》规定,除因「涉及机密」、「专利申请」或「依法不得公开」外,一律予以公开。
(如有变动,请依教务处注册组网站–最新消息公告为准)
教务处注册组
109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