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转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办理「110年度补助应回收废弃物回收处理创新及研究发展计画」公开征求案,自即日起至109年9月18日受理收件。
一、依行政院环境保护署补助应回收废弃物回收处理创新及研究发展计画执行要点办理。
二、本案重点如次:
(一)申请时间:即日起至109年9月18日下午5时止。
(二)申请对象(摘录):国内公私立大学。
(三)补助事项:提升应回收废弃物产品环境化设计或源头减量、应回收废弃物资源回收再利用比率、有害物质回收(去除)比率、每单位回收处理量之污染排放减量、再生料品质或价值,以及应回收废弃物或评估纳入应回收废弃物之资源循环利用。
(四)重点补助主题、指定补助主题之内涵详环保署来函。
三、本案行政院环境保护署补助项目限人事费、耗材费与设备租用、维护费及委托检测费,申请前请详阅「110年度补助应回收废弃物回收处理创新及研究发展计画」公开征求申请须知及相关文件书表,请至行政院环境保护署资源回收网「最新消息」连结处下载(https://recycle.ep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