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学生宿舍
一、 依据本校「学生宿舍住宿费补助实施要点」办理。
二、 补助对象:校内学生宿舍学生。
三、 申请资格:以低收入户学生为优先协助对象(须检附低收入户证明)。
四、 受理时间:自109年09月14日(一)起至10月20日(二)下午17:00止,申请表请至生活暨住宿辅导组(住宿服务)网站下载或亲自至女生宿舍一楼办公室索取。
五、 说明事项:
校外赁居学生
一、 依据本校「校外赁居学生住宿费补助实施要点」办理。
二、 补助对象:校外赁居学生。
三、 申请资格:以低收入户学生为优先协助对象(须检附低收入户证明)。
四、 受理时间:自109年09月14日(一)起至10月20日(二)下午17:00止,申请表请至生活暨住宿辅导组(住宿服务)网站下载或亲自至女生宿舍一楼办公室索取。
五、 说明事项:
1. 住宿费补助金额由校外评鉴合格宿舍之房东捐助,并设置住宿基金支应。
2. 本案所提供之住宿费补助金额将视申请人数及住宿基金额度实际状况调整之。
3. 收件截止后汇整申请资料,于10月30日(五)召开「住宿费补助审查会议」,经审查决议,陈校长核定后办理住宿费补助,另案通知拨款相关事宜。
4. 经补助审核通过,获补助者皆须依规定参与服务回馈。
※补助对象排除当年度已有申请政府机关相关补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