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大专校院教师教学实践研究计画」110年征件草案公告
*本公告之计画书格式为预拟草案,正式内容以教育部公告为主,待教育部正式来函将再次公告。
一、计画申请时间:109年11月23日至109年12月10日23:59止
109.11.18上午9:00起 首次申请计画-帐号申请
109.11.23上传计画
109.12.11校内审查
109.12.18计画修正(至109.12.20 23:59止)
109.12.22造册函报教育部
资料下载: https://tpr.moe.edu.tw/download
系统登入: https://tpr.moe.edu.tw/login
二、申请资格:
现任专任人员、专案教学人员,且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一)获具本部核发助理教授以上教师证书之教师。
(二)获具本部核发讲师证书,具有教学成果对外发表或曾获校内外与教学成就相关奖项之教师。
(三)获经学校聘任为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及技术教师,得与具有本部核发教师证书之教师列为共同主持人。
三、计画申请类别
10学门 | 通识(含体育)、教育、人文艺术 及设计、商业管理、社会(含法 政)、工程、数理、医护、生技 农科、民生 |
2专案 | 大学社会责任、 技术实作 |
本次USR新增多年期(2年)可申请
四. 研究伦理审查文件:
研究伦理审文件上传时间于计画执行前(110/8/1),其他通过案件则应在计画执行前(110/8/1)将知情同意书上传至计画申请系统,始得进行请款作业。
请计画主持人提早准备相关文件因应送审作业。
五、计画补助经费(每案最高补助以新台币五十万元为限)
人事费
*人事费以计画总经费60%为上限。
*计画主持人费:(共同主持人不得支领费用)
编列一名计画主持人最高8000元/月。
*行政助理(不得聘用专任助理)
得聘用兼任行政助理,每名最高 5000元/月,可另编列相关劳健保费用。
业务费
编列以办理教学实践研究所需相关费用为原则,惟不得编列国外差旅费。
详请参酌「教育部补(捐)助及委办计画经费编列基准表」所列业务费项目。
六.相关资讯、文件
1. 110年计画征件说明与计画书格式1023(草案)
5. 常见问题手册
6. 教育部补(捐)助及委办经费核拨结报作业要点
7. 教育部补(捐)助及委办计画经费编列基准表
七.研发处业务承办⼈:沈婉仪(校内分机2204),e-mail:wendyshen@hk.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