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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香港经济贸易文化办事处-香港特区护照讯息

公告日期:2020年12月04日张贴人:国际暨两岸事务处

香港特区护照事宜

香港经济贸易文化办事处(经贸文办)近日收到不少港澳学生组织及香港同学的查询,内容有关其香港特区护照将要过期,但因学业及其他原因未能及时回香港办理换领的情况。

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相关资料,于台湾递交换领香港特区护照的申请,可以邮递形式将申请寄送至香港入境事务处,然后,申请人必须亲身前往香港,在其入境事务办事处出示证明文件的正本以领取护照,相关详细安排可参阅以下网页。
(https://www.immd.gov.hk/hkt/service/travel_document/apply_for_hksar_passport.html#bb&secondTab)

根据经贸文办过往得知,若有关同学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正本,持有过期特区护照应不会影响其返回香港。有关同学可在购买机票时通知航空公司,一般而言航空公司可在办理登记手续时作特别安排。在离境时,同学可以有效的台湾居留证或出入境证办理离境手续,在抵达香港后以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入境。

然而,过期的特区护照可能会影响其在台湾申请居留证或居留证延期。部分其他服务(例如健保卡、工作证、银行及电讯服务等)也可能需要有效的特区护照正本作为证明文件。有关同学亦无法持过期的特区护照前往第三地。有关同学若有需要应自行考虑是否回港更新护照。

我们留意到网上有讯息指经贸文办可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代替已过期的香港特区护照,有关说法与事实不符。经贸文办为民间机构,主要负责推广两地经济、贸易、文化交流。经贸文办亦会为在台香港居民(包括在台香港学生)在紧急情况下提供可行的协助,但并无权力辨别有关旅游证件的真伪、提供任何「文件证明」,或给予相关的专业意见。有关同学可直接向香港入境事务处查询有关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及特区护照的事宜,以便该处给予正确的资讯。

就业创业资讯分享会暨香港同学餐聚
早前通讯提及的12月「就业创业资讯分享会暨香港同学餐聚」,各场餐聚仍有名额可供报名,欢迎有兴趣的香港同学至相关连结报名参与活动。活动对象为在台就读的香港学生,特别是大三、大四本科生及研究生,但其他所有在台香港学生亦欢迎一同出席餐聚,互相交流。

如有任何问题,可与我联络。 麻烦您们了。 谢谢!

黄学轩 (Samuel)
行政主任
香港经济贸易文化办事处
电话: 02-2720-0858 (分机16)
手提: 0978-316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