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2 学期「学生汽车通行证」申购事宜。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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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事营组

 【公告】113-2 学期「学生汽车通行证」申购事宜。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3日张贴人:总务处事营组

说明:

一.申请及缴费日期:    ※ (车位售完为止)

*第一阶段:113年01月02日(周四)09:00 至 113年01月31日(周五)24:00止

*第二阶段:113年02月06日(周一)09:00 至 113年02月23日(周日)24:00止

二.申请资格:

本校日间部.进修部.在职专班.研究生(含延修生)、学习生。

三.收费标准:

适用身份别

收费标准(一学期)
第一阶段申请 第二阶段申请
在职专班 1000元 1000元
二技、四技、五专等学制 2,300元 2,500元
博/硕士班(不分上课天数)

  **申请时,每周上课天数请选择1天**

1000元 1000元
各学制延修、跨校选课生-每周3天(含)以上 2000元 2000元
各学制延修、跨校选课生-每周2天(含)以下 1000元 1000元

 四.申请方式:

(二)113-1学期已申请核准,资料未异动,可直接「复制前一次资料」即可。

  (三 )  若无法列印请事先安装读取PDF软体。

 

五.缴费地点:

   弘光摩尔书局(免手续费)、全省合作金库银行各分行、自动柜员机ATM转帐, 全省便利商店7-11、全家、OK、莱尔富缴纳。

六.领证时间:

(一)汽车领证: 114年02月17日起开始发放车证。 

(二)地点:总务处事营组A112办公室。

(三)应备文件:弘光科技大学113学年度第2学期汽机车通行证申请单  (未备齐者无法领证)。

114年02月17日~114年03月17日 期间【学生可凭旧证/缴费单进入校园】

  七.退费方式:

(一)申请退费期间:缴费后至114年03月17日止

(二)应备文件:1.申请书2.通行证3.申请人银行存摺封面影本(学校已有设定帐户免附)。

(三)退费方式:扣除工本费100元,统一办理,预计114年4月中旬后,以汇款方式汇入个人户头。

 八.申请使用规定事项:

(一)  本校汽车通行证为1车1证,若需二辆车以上(最多4辆)交替使用者,务必将所有车辆车号输入系统中。

(二)  输入(核对)车辆车牌号码时,请就车辆行照上牌照号码详细输入,前后的数字或英文字母请勿颠倒,例如「9999-YY」,否则会造成车证上的车号与车牌号码不符,则将会被视为违规,违规处理将依「车辆违规处理准则」办理。

(三)  新申请时务必直接上传申请人之「汽车行照(背面)及驾照(正面)」图档至系统,图档相片、文字须清晰可见,以利查核(已申请过只须核对)

(四)  汽机车通行证遗失申请补发以1次为限(超过重新购买),需填具遗失切结书,并缴纳工本费新台币100元。

(五)  因个人申请时误植车号需更改通行证者,视同申请补发,每次将酌收工本费新台币100元。

(六)  申请后但未于期限内完成缴费者,视同放弃申购,不得异议。

(七)   校园各停车场仅供车辆停放用,不负保管及损坏之责。

(八)   车辆行驶校园,因车速及噪音等情况造成校园安全疑虑,本校有权取消通行资格。

( 九 )  因违规事件尚未销案,待销案后始得申请(领)通行证。

( 十 )  校区汽车停放位置时间规定,如下表。

序号 汽车停车场 星期一 至 星期五 星期 六.日
07:00至17:00 17:00至22:00 07:00至22:00
01 第一停车场(入校后左侧) 禁止停放 可停放 禁止停放
02 第四停车场(F栋红师傅前) 禁止停放 可停放 禁止停放
03 第五停车场 (L栋7-11前) 禁止停放 可停放 禁止停放
04 L、N栋地下室停车场 禁止停放 禁止停放 禁止停放
05 第二停车场 (Q栋地下2楼) 可停放 可停放 可停放
06 校区各停车场 可停放 可停放 可停放

  九.车辆违规事项:

(一) 本校所核发之通行证,仅提供进出校园通行证明,若违犯规定本校有权回收(注销)通行证,停止通行权利。

(二) 校园限速20公里,请勿超速,并开启大灯。

(三) 若学期车辆违规次数累计达3次以上者,得注销或回收通行证,停止通行权利,所缴交费用不予退回,一年内不得申请车辆通行证。

(四) 其他未详述之违规事件依「弘光科技大学校园车辆管理要点」办理。

.其他:

(一) 113年度第1学期旧通行证可使用至114年03月17日止

(二) 自114年03月17日起,未持有113-2学期学生通行证之车辆,禁止进入校园。

(三) 相关规定更新,请留意学校首页,若有问题请拨分机1780事营组询问。

总务处事营组敬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