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申请及缴费日期: ※ (车位售完为止)
二.申请资格:
本校日间部.进修部.在职专班.研究生(含延修生)、学习生。
三.收费标准:
适用身份别 | 收费标准(一学期) | |
第一阶段申请 | 第二阶段申请 | |
在职专班 | 1000元 | 1000元 |
二技、四技、五专等学制 | 2,300元 | 2,500元 |
博/硕士班(不分上课天数)
**申请时,每周上课天数请选择1天** |
1000元 | 1000元 |
各学制延修、跨校选课生-每周3天(含)以上 | 2000元 | 2000元 |
各学制延修、跨校选课生-每周2天(含)以下 | 1000元 | 1000元 |
四.申请方式:
(一)采网路申请,本校网址(https://www.hk.edu.tw)点选「在校学生」> 学生整合资讯系统 (新)>总务>
学生汽机车通行证;进入申请。
(二)113-2学期已申请核准,资料未异动,可直接「复制前一次资料」即可。
(三 ) 若无法列印请事先安装读取PDF软体。
五.缴费地点:
弘光摩尔书局(免手续费)、全省合作金库银行各分行、自动柜员机ATM转帐, 全省便利商店7-11、全家、OK、莱尔富缴纳。
六.领证时间:
(一)汽车领证: 114年09月08日~114年9月26日止。 (缴费后可持申请(缴费)单进入校园)
(二)地点:总务处事营组A112办公室。
(三)应备文件:(未备齐者无法领证)。
盖有缴费日期戳章之「弘光科技大学114学年度第1学期汽机车通行证申请单」。
七.退费方式:
(一)退费时间:缴费后至114年10月17日止。
(二)应备文件:1.申请书2.通行证3.申请人银行存摺封面影本(学校已有设定帐户免附)。
(三)退费方式:扣除工本费100元,统一办理,预计113/12月起以汇款方式汇入个人户头。
八.申请使用规定事项:
(一)本校汽车通行证为1车1证,若需二辆车以上(最多4辆)交替使用者,务必将所有车辆车号输入系统中。
(二)输入(核对)车辆车牌号码时,请就车辆行照上牌照号码详细输入,前后的数字或英文字母请勿颠倒,例如「9999-YY」,
否则会造成车证上的车号与车牌号码不符,则将会被视为违规,违规处理将依「车辆违规处理准则」办理。
(三) 新申请时务必直接上传申请人之「汽车行照(背面)及驾照(正面)」图档至系统,图档相片、文字须清晰可见,以利查核。
(已申请过只须核对资料)
(四)汽机车通行证遗失申请补发以1次为限(超过重新购买),需填具遗失切结书,并缴纳工本费新台币100元。
(五)因个人申请时误植车号需更改通行证者,视同申请补发,每次将酌收工本费新台币100元。
(六)申请后但未于期限内完成缴费者,视同放弃申购,不得异议。
(七) 校园各停车场仅供车辆停放用,不负保管及损坏之责。
(八) 车辆行驶校园,因车速及噪音等情况造成校园安全疑虑,本校有权取消通行资格。
(九) 因违规事件尚未销案,待销案后始得申请(领)通行证。
(十) 校区汽车停放位置时间规定。如附件一
九.车辆违规事项:
(一) 本校所核发之通行证,仅提供进出校园通行证明,若违犯规定本校有权回收(注销)通行证,停止通行权利。
(二) 校园限速20公里,请勿超速,并开启大灯。
(三) 若学期车辆违规次数累计达3次以上者,得注销或回收通行证,停止通行权利,所缴交费用不予退回,一年内不得申请车辆通行证。
(四)其他未详述之违规事件依「弘光科技大学校园车辆管理要点」办理。
十.其他:
(一) 113年度第2学期旧通行证可使用至114年09月30日止。
(二) 自114年10月01日起,未持有114-1学期学生通行证(含114-1车证缴费单)之车辆,禁止进入校园。
(三) 相关规定更新,请留意学校首页,若有问题请拨04-26318652分机1780事营组询问。
附件一 学生汽车停放位置
序号 | 汽车停车场 | 星期一至星期五 | 星期六.日 | |
07:00至17:00 | 17:00至22:00 | 07:00至22:00 | ||
01 | 第一停车场(入校后左侧) | 禁止停放 | 可停放 | 禁止停放 |
02 | 第四停车场(F栋红师傅前) | 禁止停放 | 可停放 | 禁止停放 |
03 | 第五停车场 (L栋7-11前) | 禁止停放 | 可停放 | 禁止停放 |
04 | L、N栋地下室停车场 | 禁止停放 | 禁止停放 | 禁止停放 |
05 | 第二停车场 (Q栋地下2楼) | 可停放 | 可停放 | 可停放 |
06 | 校区各停车场 | 可停放 | 可停放 | 可停放 |
总务处事营组敬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