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2学期 「放弃修课申请」作业公告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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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课务组

109.2学期 「放弃修课申请」作业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5月07日张贴人:教务处课务组

放弃修课申请系以人工填单方式申请,请同学特别注意以下说明:

一. 依 据:

依弘光科技大学学生选课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办理。

二.办理课程:

选修(含跨系)、跨系学分学程及重、补修之科目。

三.办理时间:

      110年05月17日(一)至05月21日(五)(第13周)  

     ※若因校外实习因素而课程为浓缩周数上课者,则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四.办理方式:

1.同学须亲自至课务组填写申请单申请。

2.专科部及大学部以2门课程为原则、研究生以1门课为原则,但不受课程人数下限之限制。
(配合计划之课程及实作课程,则须依各系的规划人数下限为依据)

五.注意事项:

1.办理放弃修课申请,但不退费,并于学期成绩单注记「退选」。

2.若学费有未缴清的同学,则不可办理放弃修课申请。

3.课程退选之后,本学期修习总学分数仍需符合学则之规定,若低于学则规定则不可退选。

4.课程若低于开课标准(大学部20人,专科部25人)而维持开课者,其不开放申请退课,其他课程则依各系自订为依 据。

部别 学制 学分下限 学则
日间部 五专一至三年级 20学分 专科部学则第二十一条
五专四至五年级 12学分
大学部一至三年级 10学分 大学部暨研究所学则第二十二条
大学部四年级 4学分
研究生一年级 2门课或4学分 大学部暨研究所学则第七十九条
研究生二年级 1门课
进修部 大学部 1门课 大学部暨研究所学则第五十九条
专科部(含在职专班) 1门课 专科部学则第二十一条

教务处课务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