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申请及缴费日期: ※ (车位售完为止)
二.申请资格:
本校日间部.进修部.在职专班.研究生(含延修生)、学习生。
※延修生请于选课结束后,携个人课表至总务处事营组申请及缴费。
三.收费标准:
适用身份别 | 收费标准(一学期) | |
第一阶段申请(优惠) | 第二阶段申请 | |
在职专班 | 500元 | 500元 |
二技、四技、五专等学制 | 2,300元 | 2,500元 |
硕士班、各学制延修生-4天以上(含) | 2,300元 | 2,500元 |
硕士班、各学制延修生-3天(含) | 1,800元 | 2,000元 |
硕士班、各学制延修生-2天(含) | 1,300元 | 1,500元 |
硕士班、各学制延修生-1天 | 1,000元 | 1,000元 |
四.申请方式:
(一)采网路申请,本校网址(https://www.hk.edu.tw)点选「在校学生」>学生整合资讯系统 (新)>总务>学生汽机车通行证;进入申请。
(二)110-2学期已申请核准,资料未异动,可直接「复制前一次资料」即可。
(三 ) 若无法列印请事先安装读取PDF软体。
五.缴费地点:
弘光摩尔书局(免手续费)、全省合作金库银行各分行、自动柜员机ATM转帐, 全省便利商店7-11、全家、OK、莱尔富缴纳。
六.领证时间:
(一)汽车领证: 111年09月27~10月07日 (缴费后可持申请(缴费)单进入校园)。
(二)地点:总务处事营组A112办公室。
(三)应备文件:(未备齐者无法领证)。
七.退费方式:
(一)退费时间:缴费后至111年10月14日止。
(二)应备文件:1.申请书2.通行证3.申请人银行存摺封面影本(学校已有设定帐户免附)。
(三)退费方式:扣除工本费100元,统一办理,预计111/12月起以汇款方式汇入个人户头。
八.申请规定事项:
(一)本校汽车通行证为1车1证,若需二辆车以上(最多4辆)交替使用者,务必将所有车辆车号输入系统中。
(二)输入(核对)车辆车牌号码时,请就车辆行照上牌照号码详细输入,前后的数字或英文字母请勿颠倒,例如「9999-YY」,
否则会造成车证上的车号与车牌号码不符,则将会被视为违规,违规处理将依「车辆违规处理准则」办理。
(三) 新申请时务必直接上传申请人之「汽车行照(背面)及驾照(正面)」图档至系统,图档相片、文字须清晰可见,以利查核(已申请过只须核对)。
(四)汽机车通行证遗失申请补发以1次为限(超过重新购买),需填具遗失切结书,并缴纳工本费新台币100元。
(五)因个人申请时误植车号需更改通行证者,视同申请补发,每次将酌收工本费新台币100元。
(六)申请后但未于期限内完成缴费者,视同放弃申购,不得异议。
(七) 各停车场仅供车辆停放用,不负保管及损坏之责。
(八)车辆行驶校园,因车速及噪音等情况造成校园安全疑虑,本校有权取消通行资格,按比例退回费用。
(九)因违规事件尚未销案,待销案后始得请领通行证。
(十) 校区汽车停放位置时间规定。如附件一
九.车辆违规事项:
(一)上学期违规事件未消案,须销案后得领取车证。
( 二 ) 校园限速20公里,请勿超速,并开启大灯。
(三)其他未详述之违规事件依「弘光科技大学交通及车辆管理办法」办理。
十.111-1学期第13机车室内停车场车位申购规定:
(一).预计申购(含缴费)日期: 111年9月13日9:00至 9月25日24:00止。
(二).申请资格/费用 : 本校各学制在校学生$600元(一学期)。
(三).申请流程: 采网路申请(与汽车申请流程相同)。
(四).采车牌辨识采1车1号,系统输入车牌号码时,详细输入,以免造成无法进出。
(五).如未于期限内完成缴费者,视同放弃申购,总量管制车位售完为止。
十一.其他:
(一) 110年度第2学期旧通行证可使用至111年10月10日止。自111年10月11日起,未贴有111-1学期通行证之车辆,
禁止进入校园。
(二)相关规定更新请留意学校首页,若有问题请拨04-26318652分机9事营组询问。
附件一 学生汽车停放位置
序号 | 汽车停车场 | 星期一至星期五 | 星期六.日 | |
07:00至17:00 | 17:00至22:00 | 07:00至22:00 | ||
01 | 第一停车场(入校后左侧) | 禁止停放 | 禁止停放 | 禁止停放 |
02 | 第四停车场(F栋红师傅前) | 禁止停放 | 禁止停放 | 禁止停放 |
03 | 第五停车场 (L栋7-11前) | 禁止停放 | 禁止停放 | 禁止停放 |
04 | L、N栋地下室停车场 | 禁止停放 | 禁止停放 | 禁止停放 |
05 | 第二停车场 (Q栋地下2楼) | 可停放 | 可停放 | 可停放 |
06 | 第六停车场 (喷水池右侧) | 可停放 | 可停放 | 可停放 |
07 | 第七停车场 (E栋护理大楼南边) | 可停放 | 可停放 | 可停放 |
08 | 第八停车场(毓麟馆后侧) | 可停放 | 可停放 | 可停放 |
09 | 第九停车场 (J栋智慧科技大楼后方) | 可停放 | 可停放 | 可停放 |
10 | 第十停车场 (运动场) | 可停放 | 可停放 | 可停放 |
11 | 第十一停车场(环山道路操场左侧) | 可停放 | 可停放 | 可停放 |
12 | 第十二停车场(I栋教学大楼后方) | 可停放 | 可停放 | 可停放 |
13 | 第十五停车场(I.E栋大楼后方) | 可停放 | 可停放 | 可停放 |
总务处事营组敬启/111.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