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学期开学选课作业注意事项说明(第2次公告)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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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课务组

111.2学期开学选课作业注意事项说明(第2次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2月18日张贴人:教务处课务组

  • 再次提醒!111.2学期第三次网路选课日期为:2月20日(一)中午12点起至3月1日(三)晚上12点止,请于此阶段完成选课。
  • 教务处课务组将于第3周,3月6日(一)至3月12日(日)请学生进行加退选后选课清单线上确认作业,请确实核对,避免影响个人修课权益。
  • 为保障自身权益,请勿将选课系统密码告诉他人,或于公共电脑登入选课系统。
  • 学分学程选课:
    学生请参考《选课行事历》至【学生整合资讯系统(新)】申请或放弃(更换)学分学程身份,再由【选课系统】进行学分学程选课;若有属于学分学程课程未出现在选课页面中,请与教务处课务组反应。
  • 跨系选课:
  1. 选课系统会预设为【本系承认外系选修之学分】,透过跨系选课选修外系课程之学分是否作为本系承认外系学分计算,须依各系各学制届别之科目总表为依据计算。
  2. 若学生须跨系重补修(作为不及格课程之替代课程),请至教务处课务组填单办理人工选课,选修课一律网路选课办理,已达课程人数上限请改选其他课程
  3. 外系是否开放选修可于本校网页点选【校友来宾】,再点选【访客/厂商/离职员工查询系统】查询,路径为登入访客身分→课务资料查询→课程资讯查询作业→选择学年、学期→选择依跨系分类→开放跨系选课课程资讯,网址:http://course.hk.edu.tw/hktea/HK_Y01/Y01_login_cus.aspx
  • 高修低选课:
    高年级修低年级选修课时间为2/24(五)3/1(一),请学生网路选课。
  • 保留人数机制:
  1. 因顾及复学生、转学(系)生、延修生及应届毕业生等之修课,故部份课程会有保留人数之设定。
  2. 选课系统会于2月24日中午12点,将保留人数释出以供学生加选。
  • 放弃修课申请:
    依「弘光科技大学学生选课办法」规定,提供学生因重补修课程学习困难或其它因素,于第13周所规划办理之申请放弃修课措施,办理课程及方式,教务处课务组另行公告说明。
    ※放弃修课后不退费,所修总学分不可低于每学期规定之最低学分数。
  • 学生应于开学第一周依个人修课规划去旁听或查询课程大纲,选课系统为提供选课作业之用,并非学生有进系统选课完成才去上课。
  • 请学生选课后务必查看选课系统中的【选课清单】确认课表是否正确。
  • 依大学部学则第40条规定,科目旷课时数达全学期授课总时数1/3,不得参加该科目期末考试,该科期末成绩以零分计算,故学生应于第一周起即上课,以免影响学生自身权益。
  • 学生于选课期间遇到选课相关问题,请务必立即与教务处课务组反应,勿由其他学生转知,以免影响选课权益,相关选课时间请学生务必参阅选课行事历,选课说明及操作说明请学生可至教务处-课务网页http://cur.hk.edu.tw/main.php查询下载。
  • 请尊重智慧财产权,应使用正版教科书(含二手书),并遵守相关规定。
  1. 依著作权法规定,除有符合著作权法第44条至第65条规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应事先取得著作财产权人之同意或授权,始符合著作权法之规定。
  2. 扫描、影印国内外之书籍,如系整本或为其大部分,已超出合理使用范围,将构成著作权之侵害行为,恐须负担刑事及民事之法律责任。
  3. 相关说明可至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网站查询,路径为经济部智慧财产局首页著作权著作权主题网著作权知识+校园著作权。
  4. 请尊重智慧财产权,勿至社群平台贴文寻求电子书PDF档,或社群平台转贴境外疑似侵权网站网址供他人连结,下载盗版档案或转传网站分享或纸本输出均有侵权之虞。
  • 选课期间若有选课上或课程相关问题,学生可拨打分机或EMAIL至cur@hk.edu.tw反映问题,课务组将依个人修课状况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