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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室

经费核销简报档请至会计室网页下载及相关宣导事项

公告日期:2022年06月14日张贴人:会计室

各位同仁大家好~

因受疫情影响,本学年核销说明会改为提供核销简报档供各位教职员同仁参阅,本室已更新简报内容并置于会计室网页, 若有任何疑问,请洽会计室承办。核销简报档网址如下:

https://acc.hk.edu.tw/%e6%a0%b8%e9%8a%b7%e8%aa%aa%e6%98%8e/

提醒注意教育部已修订每日膳宿费编列基准每人每日膳费改为三百元,午、晚餐每餐单价则为一百元范围内供应,办理期程第一天(包括一日活动)不提供早餐,其一日膳费以二百四十元为基准编列,附列条文如下:

「教育部及所属机关(构)办理各类会议讲习训练与研讨(习)会管理要点」第六条规定:

办理各类会议、讲习、训练及研讨(习)会,所需经费应依预定议程覈实编列,膳宿费编列上限规定如下:

(一)参加对象为机关(构)人员者,每人每日膳费新台币(以下同)三百元,午、晚餐每餐单价于一百元范围内供应,办理期程第一天(包括一日活动)不提供早餐,其一日膳费以二百四十元为基准编列;住宿费依据国内出差旅费报支要点规定办理。

(二)应业务需要办理,且参加对象主要为机关(构)以外之人士者,每人每日膳费五百元;每日住宿费比照国内出差旅费报支要点规定荐任级以下人员基准办理。

(三)办理国际性会议、研讨会(不包括讲习、训练及研习),每人每日膳费一千元;每日住宿费为二千元。但外宾每日住宿费为四千元。如于膳宿费以外,再支给外宾其他酬劳者,其支付用总额不得超出行政院所定各机关聘请国外顾问、专家及学者来台工作期间支付费用最高标准表规定。

以上规定参考网址如下:

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43029